2016年1月10日 星期日

推動「本土語言教學日」實施計畫


台中市西屯區上石國民小學

推動「本土語言教學日」實施計畫

壹、依 據: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。

貳、目標:

一、培養本校師生會說本土語言及俚語的能力。

二、營造說本土語言環境,使學習融入生活中。

三、充分的了解本土語言文化之美與內涵。

參、實施對象:全校師生。

肆、實施語言:本土語言。  

伍、實施時間:每週三為本土語言教學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每年221(世界母語日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每年4月兒童節活動

陸、實施原則:

一、生活化原則:與日常生活相結合,儘量力求自然而不刻意矯作。

二、正常化原則:以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,來進行本土語言的教學。

三、趣味化原則:透過生動活潑的方式教學,提昇學生熱愛說本土語言。

四、情境化原則:布置校園教室學習情境,讓學生在氛圍下說本土語言。

五、鼓勵化原則:鼓勵學生開口說本土語言,養成學生說本土語言的習慣。

六、統整化原則:統整現有課程,以發揮教學的最大效益。

柒、實施重點:

一、本土語言教學日

()本土語言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、打招呼、接待客人盡量以本土語言應對。

()利用課間活動或打掃時間播放囝仔歌、鄉土民謠等鄉土傳統歌謠,供全校師生收聽,以製造學習本土語言的愉悅情境。

()學校配合設置「每週一句」台語教學專區。

()利用教學時間,授課教師教唱本土語言歌謠與指導本土語言朗讀、演說。

()平日鼓勵學生在家多與家人多以本土語言交談。

()提昇教師專業能力,鼓勵教師參加本土語言研習,增進教師本土語言能力。

二、世界母語日

()由本土語言支援教師進行本土語言示範教學。

      ()課間活動時間播放客語、原民語歌謠。

三、兒童嘉年華會

()訓導處於兒童節系列活動中,舉辦『葫蘆問闖關活動』。

()教務處由本土語言支援教師設立閩南語闖關關卡,籍由趣味的問答闖關活動,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,達到本土語言學習目的。

捌、「本土語言日」推動小組:

成立本校本土語言日推動小組,其成員如次:校長、教務主任、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輔導主任、教學組長、語文領域召集人、語文領域小組組員、本土語言授課教師。

玖、本土語言日活動程序:

台中市西屯區上石國小推動本土語言日程序表
上學時間(週三)
播放本土語言歌謠
廣播時間(週三)
行政人員、導護老師儘量用本土語言報告相關事宜。
第一節至第四節
(週三)
本土語言融入各領域教學。
打掃及放學時間
(週三)
播放本土語言歌謠
各節下課時間(週三)
全校儘量以本土語言交談。
兒童節活動
(每年四月)
設置本土語言關卡,驗收學生學習成效。

 

拾、預期目標:

一、透過本土語言的教學,能運用流利順暢的本土語言與人互為溝通。

二、透過本土語言教學環境的營造能將本土語言運用在日常生活中。

三、推展本土語言教學,能認識鄉土文化內涵,並傳承鄉土文化。

拾壹、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 

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

103學年度第2學期 本土語言課程選習 現況調查表




臺中市103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 本土語言課程選習 現況調查表

學校名稱:上石國小  全校班級數:32班;全校學生數: 793

原住民籍學生數: 15  新住民子女學生數:59

 

開設
語言別
有意願
選習
學生數
實際
開班數
實際修習
學生數
開課時段
(請打ˇ)
未依學生選習意願開課(請填原因代號)
近一年
開設本土語言之意願(請打ˇ)
正課
時間
社團
時間
其他
時間
閩南語
793
32
793
 
 
 
□無
客家語
15
1
12
 
 
 
□無
原住民族語
9
5
9
 
 
 
□無

附註:
1.未開班原因代號:1.排課困難  2.找不到師資  3.無經費(閩、客語) 4.其他
 

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

103學年度上石國小本土語言師資概況




臺中市103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 本土語言師資 任用概況一覽表
學校名稱:
上石國小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師資概況
本語教師任用
閩南語
客家語
原住民族語
現職教師()
1
0
0
支援人員()
1
1
4
1.全校現職教師共   56    人,
只參加本土語言(含閩、客、原)初階研習    36   人,
已完成本土語言(含閩、客、原)進階研習     1    人,
2.已通過認證教師:閩南語  2  人,客家語 0  人,原住民族語   0 
3.本土語言支援工作人員    6   人,已通過認證  6   
4.本土語言課程由通過本土語言認證(中高級以上)之現職教師教授節數佔
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言總節數之比率為____100%____
附註:
1.     現職教師需參加本土語言初進階研習,並取得研習證書始得授課。
2.     現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視同完成進階培訓課程。
3.     各校應優先安排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教師,授敎本土語言課程。